制定区域旅游开发规划是指导旅游业合理有序开发的基础和前提。加强旅游规划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通过高水平、高质量的规划管理,实现对旅游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对于促进旅游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作用。而旅游开发规划的制定需要有清晰、正确的思路与方法。
目前,旅游开发规划的制定方法已基本形成定式,具体思路如下:先对被开发地区进行调查,如该地区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旅游资源情况及类别,以及该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分析该地区旅游资源特色,再分析市场需求状况。根据以上资料找出旅游资源的特色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点,制定出该地区旅游发展的战略构想,以开发的产品和线路为主体,以景区景点开发、设施、人力等规划为支撑和配套。最后对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规划的制定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围绕经济效益,制定各类指标体系。
但是,因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有其特殊性,这样的规划思路在实施中存在不少问题,不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般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可利用的资源多以当地的少数民族文化为主体。与汉族地区的主流文化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表现出强烈的差异性,也正是这种差异性吸引着众多旅游者前往探询他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姻家庭制度、婚丧嫁娶、宗教信仰、工艺艺术等等,都成为开展旅游业可利用的资源。然而,同一般的自然旅游资源或文物古迹类旅游资源不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要求把活生生的“人”的生活方式呈现给旅游者,一旦开发不当,传统文化必将产生变异,甚至消失,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旅游业也会随之无以为继。
因此,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首先应明确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获得文化效益是旅游经济发展的前提。
目前,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把旅游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旅游开发规划考虑的重点是如何发挥旅游业的经济带动作用,实现旅游开发的经济目标。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开展应更强调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统一,甚至可以说文化效益目标的实现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这是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的认识前提。
经济效益的实现和社会文化效益的实现是相互制约和促进的。如果开发不当,被开发地区的民族文化变质,失去自身特点,也就失去了对游客的吸引力,民族文化旅游业在该地就无法持续下去;而民族旅游业从该地消失,民族旅游业所产生的一系列收益也会随之消失。反过来,如果当地社区分配到的旅游收入足以提高当地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从而提高自己的参与和管理旅游业的能力,当地少数民族就可能努力实施国家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模式,保护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从而民族文化旅游的正效益也就可以持续获得。
第二、对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的充分认识是搞好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
旅游业给民族地区带来的正面效益已为人所知,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给当地社区带来的自然环境的负面效应,也随着1980年代以来国内外对环境质量以及发展与自然关系的重视,获得了学术界及政府的关注。但是,由于旅游带来的经济方面的积极影响较为明显,容易为社会所观察和体验,而它对民族社区社会文化环境的消极影响却多隐藏于社区居民的社会生活中,不容易被人很快觉察,始终没有得到社会及开发者的足够重视。可是,这种对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较之对这些地区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广泛,更深刻。
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区的开发与单纯的风景旅游区的开发不同。当地居民的文化成为一种旅游资源,甚至居民的日常生活也被开发成旅游产品,这些都必将改变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外在因素,这种文化变迁又反过来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在深入分析旅游对当地社会文化产生的正面与负面影响的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开发规划方案。
第三、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应侧重以资源的可持续性为导向。
目前公认的旅游开发与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分析研究市场的需求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旅游产品。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有其特殊性,在开发与规划中应侧重以资源的可持续性为导向。
目前,旅游开发规划的制定方法已基本形成定式,具体思路如下:先对被开发地区进行调查,如该地区的地理位置、历史沿革、旅游资源情况及类别,以及该地区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分析该地区旅游资源特色,再分析市场需求状况。根据以上资料找出旅游资源的特色与市场需求的契合点,制定出该地区旅游发展的战略构想,以开发的产品和线路为主体,以景区景点开发、设施、人力等规划为支撑和配套。最后对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规划的制定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围绕经济效益,制定各类指标体系。
但是,因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有其特殊性,这样的规划思路在实施中存在不少问题,不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般而言,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可利用的资源多以当地的少数民族文化为主体。与汉族地区的主流文化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表现出强烈的差异性,也正是这种差异性吸引着众多旅游者前往探询他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少数民族的衣、食、住、行、婚姻家庭制度、婚丧嫁娶、宗教信仰、工艺艺术等等,都成为开展旅游业可利用的资源。然而,同一般的自然旅游资源或文物古迹类旅游资源不同,少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要求把活生生的“人”的生活方式呈现给旅游者,一旦开发不当,传统文化必将产生变异,甚至消失,造成不可逆转的后果,旅游业也会随之无以为继。
因此,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首先应明确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获得文化效益是旅游经济发展的前提。
目前,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把旅游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有效途径,旅游开发规划考虑的重点是如何发挥旅游业的经济带动作用,实现旅游开发的经济目标。但是,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开展应更强调经济效益与文化效益的统一,甚至可以说文化效益目标的实现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这是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的认识前提。
经济效益的实现和社会文化效益的实现是相互制约和促进的。如果开发不当,被开发地区的民族文化变质,失去自身特点,也就失去了对游客的吸引力,民族文化旅游业在该地就无法持续下去;而民族旅游业从该地消失,民族旅游业所产生的一系列收益也会随之消失。反过来,如果当地社区分配到的旅游收入足以提高当地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从而提高自己的参与和管理旅游业的能力,当地少数民族就可能努力实施国家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模式,保护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从而民族文化旅游的正效益也就可以持续获得。
第二、对旅游社会文化影响的充分认识是搞好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
旅游业给民族地区带来的正面效益已为人所知,民族文化旅游的发展给当地社区带来的自然环境的负面效应,也随着1980年代以来国内外对环境质量以及发展与自然关系的重视,获得了学术界及政府的关注。但是,由于旅游带来的经济方面的积极影响较为明显,容易为社会所观察和体验,而它对民族社区社会文化环境的消极影响却多隐藏于社区居民的社会生活中,不容易被人很快觉察,始终没有得到社会及开发者的足够重视。可是,这种对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负面影响,较之对这些地区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广泛,更深刻。
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区的开发与单纯的风景旅游区的开发不同。当地居民的文化成为一种旅游资源,甚至居民的日常生活也被开发成旅游产品,这些都必将改变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外在因素,这种文化变迁又反过来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只有在深入分析旅游对当地社会文化产生的正面与负面影响的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开发规划方案。
第三、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规划应侧重以资源的可持续性为导向。
目前公认的旅游开发与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分析研究市场的需求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提供旅游产品。而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有其特殊性,在开发与规划中应侧重以资源的可持续性为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