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特种旅游的发展在全世界以及我国尚属初创时期,其发展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确立特种旅游在旅游业中的地位,对开发我国极其丰富的特种旅游资源,开拓旅游市场,招徕更多的海内外旅游者,推动我国旅游事业向纵深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注释:
(1)在我国旅游界,关于旅游类型的划分仍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按主体所获得的旅游感受程度将旅游划分为观光旅游(侧重于对外在景观的感知)、应假旅游(侧重于休用性和享受性)、特种旅游(侧重于参与性和体验性)三种类型,前面类亦合称为常规旅游。这种观点较为普遍。另一种观点是按旅游客体的性质与主体的感受相结合的方法把旅游划分为常规旅游(包括观光旅游、度假旅游)、专题旅游(包括文化旅游、宗教旅游、民族风情旅游等),特种旅游(包括自驾旅游、非赛事旅游、科考旅游等)三种类型。这种分类较为细致。本文采用前一种分类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