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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最珍贵的完整传给子孙后代

全国政协委员樊锦诗谈旅游开放与文化遗产保护
作者:龚立仁 赵垒,佚名   来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kchance.com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07-3-14 14:26:27
 旅游开发与遗产保护的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而又引发诸多争议的话题,“两会”期间,本报记者就这个话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敦煌研究院院长樊锦诗。

    多年来,樊锦诗委员一直致力于对敦煌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她所在的敦煌研究院是国家专设的承担莫高窟保护、管理与研究职责的机构。从上世纪70年代末起,莫高窟与其他世界遗产地一样,开始接待大批中外游客,旅游开放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事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面对莫高窟文物保护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樊锦诗认为一定要认真探索处理旅游开放与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在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做到将旅游开放可能给洞窟文物带来的破坏降低到最小程度。

    “文物就像人的生命,一旦遭到破坏其生命力就难以恢复,必须保护好。”

    作为文物工作者,樊锦诗始终肩负着这样一个责任,那就是要把文化遗产完整地、持续传给子孙后代。“而文物又是非常脆弱的,就像人的生命,一旦遭到破坏其生命力就会难以恢复。”因此,在樊锦诗看来,文物保护和抢救工作始终是第一位的。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失去了文物,任何发展都是空谈。”

    目前各地在保护文物方面都有了很高的认识,而对于如何保护文物还缺乏研究。樊锦诗说,文物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法制建设和制订规划基础上,进行科学的管理。根据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布的保护准则要求,文物保护必须在调查基础上,进行评估,采取科学的保护措施。

    以敦煌莫高窟为例,甘肃省人大制订了《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明确了保护对象,划定了保护范围,不仅明确了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与利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也明确规定了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在保护、管理与利用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责任,使莫高窟的保护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在依法管理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敦煌研究院在2005年完成了《敦煌莫高窟保护总体规划》,对莫高窟未来20年的旅游开放管理发挥积极的指导作用。

    “文物就像人的胃,有多大胃口就吃多少饭。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必须建立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科学、适度的利用。”

    世界遗产地是享有极高知名度和独特价值的资源,对旅游者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发展旅游也成为许多遗产地在“申遗”成功后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一方面,旅游的发展增加了门票收入,改变了过去因经费短缺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局面;另一方面,游客的增加加大了遗产地的承载能力,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樊锦诗认为,为了真实地、完整地保护珍贵而独特的世界遗产,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地对旅游的重要促进作用,必须明确旅游对文化遗产地的正负面影响,有的放矢地坚持不懈地做好旅游的管理工作。对于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樊锦诗又举了一个通俗浅显的例子。她说,文物就像人的胃,有多大的胃口就吃多少饭。“因此,文化遗产的开发必须建立在保护为主的基础上,进行科学、适度的利用。”

    文化遗产的旅游开放是一个复杂、有弹性、有涉及诸多方面的问题,为了加强莫高窟的科学管理,敦煌研究院对于洞窟游客承载量进行调查研究,为安排哪些洞窟开放、开放多长时间及容纳多少游客提供了合理依据。此外,研究院还对游客参观和壁画病害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研究,找出游客参观所造成的环境变化与壁画病害活动的关系。

    在游客接待方面,莫高窟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游客接待、组织、讲解,以及与旅游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旅游旺季,合理编排多条游览线路,以疏导分流过度集中的游客,减轻展示洞窟的压力。在旺季实行参观预约和预报制度,做到了分时段、有计划地接纳游客,降低洞窟的利用度。

    樊锦诗说,长远来看,为了做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满足游客参观的需求,他们还计划改变参观方式,除适度组织游客参观洞窟外,还将学习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先进经验,建设具有综合功能的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让游客全面了解敦煌和莫高窟的历史文化背景,身临其境地观赏典型洞窟和丰富的敦煌文化。游客不仅可以有更多的收获,也能极大地缓解旅游给展示洞窟保护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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